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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合作专项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9-11 16:17 信息来源: 济宁市社科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济社发20258和《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立项协议书》有关要求,为做好 2025 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1.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不少于6000字)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不少于1000)或研究报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成果(含在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和领导批示件)均要标注“2025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字样

二、受理时间

2025922日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需提交材料

1.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匿名,匿名无需盖章签字)。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鉴定成果要符合《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见附件2),并装订成册,不能为活页。

3.发表文章的报刊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或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呈阅件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

4.2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摘要1份,5000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版1份。

5.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1(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见附件4)。

四、结项评审

市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结项合格发放结项证书,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922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nsskghb@126.com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E0310室;联系电话:0537-2967612


附件1.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书.doc

           附件2.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要求.doc

           附件3.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doc

           附件4.档案袋封皮.doc

 

 

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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