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济社发〔2025〕8号)和《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立项协议书》有关要求,为做好 2025 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合作专项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1.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不少于6000字),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理论文章(不少于1000字)或研究报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研究成果(含在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和领导批示件)均要标注“2025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作专项”字样。
二、受理时间
2025年9月22日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需提交材料
1.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匿名,匿名无需盖章签字)。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鉴定成果要符合《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见附件2),并装订成册,不能为活页。
3.发表文章的报刊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或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呈阅件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
4.2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摘要1份,5000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版1份。
5.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见附件4)。
四、结项评审
市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结项合格发放结项证书,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nsskghb@126.com。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0310室;联系电话:0537-2967612。
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