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济社发〔2025〕1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进度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 2025 年度济宁市社科规划项目“习近平文化思想济宁实践专题”“委托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部门、领导或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立项编号。
二、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11日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需提交材料
1.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其中1份匿名)。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其中1份匿名)。鉴定成果要符合《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规范》(见附件2),并装订成册,不能为活页。
3.2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摘要1份,5000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版1份。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发表文章的报刊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或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呈阅件1份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研究成果如出版,提供样书1本,匿名处理样书1本。
5.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见附件4),由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驻济高校社科联、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市社科联。
四、结项评审
市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结项合格发放结项证书,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市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5),经申报单位核实后盖章,报送市社科联。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2.延期课题不能参加市社科规划项目评优工作。
3.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nsskghb@126.com。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0310室;联系电话:0537-2967612。
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