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合作专项)研究进程已届期中。为全面掌握项目进展,强化过程督导,严控成果质量,推动各项目按时高质完成,依据《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中期进度报告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课题组如实填写《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及存在问题等,并明确下一步研究计划。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报告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nsskghb@126.com,邮件主题请统一标注为“中期检查+单位”。
二、办理重要事项变更
各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如需变更课题组成员、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等重要事项,须填写《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责任单位、推荐单位盖章后,书面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变更申请须经市社科联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确保变更事项理由充分、程序完备。
三、结项相关事宜
近期部分课题组咨询结项事宜,为便于各课题组明确结项标准及材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项标准
1.“儒商文化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合作专项:须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
2.“新时代济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
①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或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000字);②形成1篇研究报告(不少于6000字)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专题研究、常规性课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②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或连续型电子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并被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学术网站之一收录;③获得副厅级以上领导,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正县级以上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④被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以上机构印发的具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的书面文书采纳;⑤在市级以上党报公开发表。
(二)成果标注要求
上述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出版发表、获得领导签批或部门印发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作为结项依据。其中,在期刊发表、获得领导签批或部门印发的成果,正文内容应不少于2000字。报刊录用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
(三)结项鉴定所需提交材料
课题申请结项鉴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鉴定书: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结项鉴定书》,须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含1份匿名版)。
2.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2份(含1份匿名版)。成果须符合《项目成果规范》要求,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其中,“儒商文化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合作专项研究成果字数不少于2万字;“新时代济宁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济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合作专项、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专题研究、常规性课题研究成果字数不少于8000字。
3.成果摘要与压缩版:课题成果摘要1份(2000字以内)、成果压缩版1份(5000字以内)。
4.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获奖、公开发表、被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获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研究成果如已出版,须提供样书2本(其中1本作匿名处理)。
5.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1份。
以上材料均须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放于同一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由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驻济高校社科联及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社科联。
报送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310室
联系电话: 0537-2967612
附件:1.2026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2.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表
3.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书
5.项目成果规范要求
6.研究成果原创性承诺书
7.档案袋封皮
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7月27日